备受关注的《钢铁
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上周五正式发布,《规划》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为重点,要求通过加快国内钢企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钢铁企业,以及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规划》同时要求财政部牵头,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在本月完成部分
钢材产品的进出口税率调整。
促出口 《规划》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做好的钢铁业八个方面工作中,“保持国内市场稳定,改善出口环境”被放在了首位,并提出了扩大出口的具体
政策,而在2005年7月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关于
钢材出口的问题几乎只字未提,足见国家此次对促进
钢材出口的重视。
自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蔓延以来,我国
钢材出口明显回落,2008年累计出口
钢材5923万吨,同比减少342万吨,下降5.7%,而进入2009年,我国
钢材出口形势进一步恶化。2009年1~2月份我国出口粗钢369万吨,同比减少409万吨,下降51.8%。
因此,《规划》提出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下,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
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同时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钢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稳定高端产品出口份额。
而根据记者拿到的一份《规划》细则,上面则规定由财政部牵头相关部门要在3月份完成对部分产品的进出口税率的调整工作。
不过,高耗能、高污染的
钢材产品仍然会通过税收政策限制出口。
鞍钢集团国际经贸公司总
经理王恒则表示,虽然国家可能会出台惠及出口的措施,但国际上贸易保护的高峰尚未到来,钢厂应该坚持低于国内价不出口,低于成本价不出口的原则,不给人以口实,而协会也应做好
行业预警,积极带领钢铁企业应诉及反制。
加快重组和淘汰落后并重 与2005年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相比,《规划》还修改了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的考核范围和比重,体现了国家进一步加快钢铁企业重组步伐的力度。
《规划》指出,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要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
而《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则只规定,到2010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到2010年,形成两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如今,对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的规模要求显著提高。
同时,记者拿到的一份《规划》细则还要求,工信部牵头相关部门在今年12月前完善企业联合重组政策和修改《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此外,《规划》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也有所提高。要求在2010年年底前,淘汰 300立方米 及以下高炉产能5340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320万吨;2011年底前再淘汰 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 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
《规划》中还明确预计,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同比下降8%;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同比下降5%。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4%的水平。
而对于这一预测,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单尚华则指出,对2009年我国钢产量的预期目标4.6亿吨左右是年初时预计的,这是建立在需要出口3000万吨的基础上,“现在看来,1、2月的出口订单下降了80%,出口今年能不能达到3000万吨非常严峻,产量预计也很可能需要修改。”单尚华说,2008年我国的粗钢产能已经达到6.6亿吨,今年产量如果是4.6亿吨的话,2亿吨的产能富余随时可能爆发,产能过剩的压力很大,如果落后产能不能退市,先进产能也很难释放。(陈姗姗 第一
财经日报)
国务院加速钢铁重组 振兴规划揭露六大问题
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份规划是今后三年(2009年-2011年)我国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规划提出,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到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
长期粗放发展凸显产业弊端
规划明确指出了钢铁业发展存在的六大问题:盲目投资严重,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资源控制力弱,流通秩序混乱。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已成当务之急。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
数据显示,08年我国71户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利润846.38亿元,比上年下降43.32%。截至2008年底,我国粗钢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粗钢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5位的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规划提出,力争在2009年遏制钢铁产业下滑势头,保持总体稳定。
进一步推动行业兼并重组
根据此前的中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规划,2010年我国前10家钢铁生产企业产量要占到全国产量的50%以上。2008年产钢量最多的10家企业集团粗钢产量已占到全国总产量的42.5%。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称,目前正在考虑
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适时推出。
规划对各地目前正在进行的重组项目提出要求,如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建成曹妃甸钢铁精品基地;结合广州钢铁搬迁,推动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广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淘汰或减少现有产能,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