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12月28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将实行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
据新华社消息,为进一步加大解决非机动车被盗这一全国性难题,天津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决定出台并实施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
按照这一制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出厂前刻制独一无二的15位编码作为“非机动车身份证”,群众在销售网点购买非机动车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销售网点通过“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当场进行登记、录入。对于纳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当场安装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