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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原材料工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来源:冶金报 编辑: 2009年07月04日 08:24:58 打印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原材料工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推进钢铁、有色、黄金等企业的并购重组。
    原材料工业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黄金、稀土等七大行业。《意见》指出,我国原材料工业体系产业规模巨大,大多数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但是,原材料工业大而不强,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有效的行业管理。
    《意见》强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原材料工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控制产能总量,转变发展方式,促使原材料工业发展由主要依靠产能盲目扩张带动向主要依靠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增加附加值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矿产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转变。把结构调整、促进原材料工业由大变强作为原材料工业管理工作的主线;把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提高产业集中度作为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编制乙烯、化肥、农药、氯碱、钢铁、铝、铜、铅、锌、稀有金属、水泥、平板玻璃等重要产品专项规划。
    《意见》表示,要积极研究提出关税调控政策,鼓励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出口,同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稀有金属产品出口。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淘汰落后是当前行业管理的重要任务,要下决心关闭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厂矿。另外,要加强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范矿产开发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稀有金属开发强度,减少开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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