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天津市将新建一批体育健身场所,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并兴建100个集各种球类、儿童娱乐、残疾人健身为一体的体育公园。
根据“实施计划”,天津市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区县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体育场)、一池(游泳池)、一馆(体育馆)和一个全民健身中心的“四个一”建设标准。建设100个体育公园,并配建包含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儿童娱乐和残疾人健身等设施的一体化多功能体育场。加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的健身园建设和更新改造,使98%以上的城市社区和9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健身园,为建成的小城镇配建灯光篮球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的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健身需求,建设10个外来务工人员健身示范基地。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本校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