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为推销自己的楼盘搞有奖促销,设置一等奖项为50英寸等离子彩电,超过五千元的有奖促销上线,被工商机关处罚。
近来,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的影响,消费者购房出现了观望状况,致使许多房地产公司售房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楼盘出现了打折促销、巨奖售房等现象。蓟县新汽车站西侧某房地产公司售楼处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其公司正在进行有奖售房活动,交2万元顶4万元,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抽奖,中奖率为100%,奖项分为一至六等奖,一等奖为50英寸长虹等离子彩电。
工商蓟县分局市场检查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房地产公司售楼处进行核查,要求该售楼处提供购买奖品的进货票据、领奖名单、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购买协议》等相关材料。调查得知,一等奖在抽奖当日被购房者焦某抽走。执法人员询问奖品是从什么地方购买时,该售楼处的负责人回答是从蓟县华阳国美经贸有限公司采购的。
随后,执法人员到蓟县华阳国美经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拿到了相关票据,发现售给售楼处的50英寸长虹等离子彩电的完税价格为5445元,超过了法定的5000元;执法人员还走访了蓟县家乐超市、国美连锁店,发现与其同牌、同型号的彩电价格也在5299-5499元;执法人员又通过电话联系了焦某,焦某承认获得了一等奖,奖品为50英寸长虹等离子彩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目前蓟县工商机关对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