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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屋出现三种问题可申请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海君 2011年07月20日 09:43:39 打印

  截至今年6月底,天津市1.23亿平方米房屋累计归集、追缴维修资金127.8亿元。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维修资金是业主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对于一些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但无法界定受益人时,业主们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据了解,根据《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物业项目发生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可申请使用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一是房屋局部屋面渗漏,外檐脱落,道路破损、塌陷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是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

  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分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建立维修资金的业主所有,专项用于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比如说,屋顶、户外墙面、楼梯间等共用部位,电梯、消防设施、下水管道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都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是对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是从全市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产生的增值资金中结转的资金,以物业项目为单位立账,用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或者无法界定受益人等紧急情况时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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