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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尽快统一物流仓储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豫言 2011年08月19日 10:45:33 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公告建议,有关部门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物流业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既要促进物流企业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满足大宗商品实际物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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