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支持企业发展,实现政府服务大提速,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施。
一、取消合并审批事项。取消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成果审批和重要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将14项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合并为6项。
二、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将部分规划审批许可事项分别并行办理,实行同步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核、同步发证。
三、优化管理程序。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程序进行优化,有效解决前置条件的制约,强化事后监督。
四、减少审批要件。为减轻申请人负担,避免同一要件反复提交,减少申报材料6类共13件。
五、缩短办理时限。在现有承诺办结期限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总体缩减30%以上。规划审批,将办结时限由原来的平均14个工作日缩减为9个工作日,办结时限缩减36%。
土地和房地产审批,将办结时限由原来的平均14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缩减60%。环保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承诺时限由11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人防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审批,承诺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改为立等可取;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大型项目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中型项目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抗震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承诺办结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危害地震检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办结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消防审批,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承诺办结时限,由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20个工作日全部缩减为5个工作日;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承诺办结时限,由17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六、下放审批权限。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工作要求,以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联合审批为重点,向区县匹配下放相关审批权限。
七、减免相关收费。为减轻建设单位经济负担,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申请人,实行5项审批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八、强化中介服务。积极培育中介市场,规范中介行为,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九、创新审批方式。在认真执行市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规程基础上,细化部门内部审批办理方式。
十、完善服务措施。加强批前服务。审批服务部门要深入现场,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帮助梳理相关程序,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证建设项目快速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