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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决定对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称,现行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9月30日,从10月1日起实施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具体限值包括整车整备质量等。
通知还明确,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