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天津市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控制和引导,天津市规划部门编制了《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并从昨日起向社会公示。按照规划目标,2011年至2015年规划期内,本市将建设各类住房建筑面积9500万-12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5205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面积应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主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以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为主;限价商品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十二五” 本市住房总需求达到9500万-12000万平方米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全市城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72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人口为1040万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5平方米/人。全市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面积供应比例已超过70%,商品住房供应主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在“十一五”期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参考近年天津市人口增长规律和住宅建筑面积增长规律,并根据各类住房需求统计结果,综合分析“十二五”时期促进天津市居住水平提高所依托的经济、社会和建设空间资源条件,预测规划期内天津市住房建设总需求约为9500万-12000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年均增量约为1900万-2400万平方米。
此次规划加大了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小城镇还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减小保障性住房建设缺口,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加大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比例,合理调整住房套型供应结构。加强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从土地供应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角度出发,科学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层次相适应的多层次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促进住房一、二、三级市场均衡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稳定住房价格,抑制住房投机,保证住房建设和供应规模与区域内居民的实际住房需求相适应,优先保障自住型、改善型等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