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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开建燃气发电厂 实现太阳能供暖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海君 2011年08月03日 09:11:44 打印

  水系统建设目标: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海水利用,建立水资源梯级利用、分质供水和循环利用相结合的水资源体系,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解决好南水北调中线水到达天津之前的城市水资源配置问题。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区域供水系统,提高供水普及率,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妥善处置市政污泥,避免二次污染。在填补雨水排放空白区的同时,加强对合流制地区、低洼地区及积水片的改造,保障城市排水安全。

  ■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引导: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工程和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完善引滦配套工程,满足城市水资源需求。

  ■城镇供水工程建设引导:新建、改扩建水厂,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发展海水淡化利用,提高海水淡化处理及输送能力。

  ■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引导:优化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示范工业园、产业区、功能区、示范小城镇等近期重点发展建设的地区能够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不能纳入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市政污泥采取综合利用为主的处理措施,规划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场,使市政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城镇污水回用工程建设引导:加大城镇污水回用力度。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

  ■河道治理及雨水排放工程建设引导:实施河道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河道以环境提升为主,重点建设水循环工程;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以截污治污、河道清淤为主,并对主要骨干河道实施堤岸改造、绿化,按照水源水质条件分区形成联通循环。

  完成中心城区排水空白区的排水设施建设。完成积水片改造,解决重点地区积水问题。

  能源:

  电力燃气供热全面提升

  ■能源系统建设目标: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优化热源结构,调整能源布局,提高能源供应能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安全、环保、多元、高效的城市能源系统。

  电力: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

  ■电力工程建设引导:通过本地电源建设和电网外部受电等方式共同解决天津市电力电量平衡问题。通过加速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天津电网智能化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城市中心地区的电力线采用电缆方式敷设。结合城市布局,合理选择电力架空线走廊,避免电力通道与城市发展产生矛盾。

  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

  燃气:开建地下储气库 建燃气发电厂

  ■燃气工程建设引导:稳定现有大港油田、渤海油田、华北油田、陕京线等4个气源的天然气供应,并尽可能争取增加供气指标。新增永唐秦线、天津港液化天然气、中海油煤制天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等气源。

  建设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燃气应急调峰储配站,加大事故气源储备量,满足本市调峰及应急需求。

  通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燃煤锅炉房改燃、建设燃气发电厂、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等措施,增强本市电力调峰能力,促进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的提高。

  供热:燃气太阳能均可供暖

  ■供热工程建设引导:规划热源主要为热电厂、燃气、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环保锅炉房等。

  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锅炉房改燃,淘汰该地区现有燃煤锅炉房,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规划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燃气、太阳能、地热、热泵、余热利用、节能环保锅炉房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形式为辅。

  环卫:

  加快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环卫工程建设引导:通过各种垃圾收运设施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新增垃圾处理能力97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垃圾处理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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