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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地税局10项措施保增长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编辑: 2009年02月11日 08:37:08 打印
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10日电 从天津市委综合经济工委获悉,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10项具体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0项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健全财政持续增收机制。将收入指标细化分解到部门、区县和责任人,加强考核监督,实施收入奖励机制。实行对市重大产业项目、区县重点投资项目和民营企业利税大户全程服务和跟踪分析,及时协调解决有关财税问题。推进税收管理员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实施企业纳税等级管理,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二是深入企业搞好纳税服务。目前,他们已组织了120个 “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服务组,陆续深入企业开展支帮促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落实宣传财税调控政策,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有关 财税政策,及时办理企业减免税和先征后返,增强企业应对危机能力。市国税和地税部门还实施纳税登记“一处办理,并联审批”,为企业提供税务登记、发票申领 等便捷服务。 “12366” 纳税服务语音系统即将开通。

    三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市、区两级财政筹集资金10亿元,在各区县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贷款担保行为,理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贷款企业的经济关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规模,重点支持市场需求大、发展势头强、投资见效快的企业和项目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矛盾。

    四是制定落实促进经济增长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使重大建设项目早投产、早见效。认真落实加速折旧、提高费用扣除比例等财税优惠政策,高效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格认定,及时享受到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五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在取消和停止征收涉及本市的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土地登记费等9项收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6亿元。采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以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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